关于我司公章、营业执照遗失的紧急公告 我公司公章、营业执照(原件及副本,营业执照注册号:91341100MA2N01AG9E )于2017年7月29日不慎遗失,现公告声明作废。 该印章、营业执照自遗失及公告之日起,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和法律纠纷,与我公司无关,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 特郑重提醒:我司重新启用新公章及营业执照之前,勿轻信任何持有所谓本公司营业执照或公章之人,以免上当受骗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 滁州金盾碳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9日 凌水娥董事长个人声明 本人凌水娥,系滁州纳盾碳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纳盾公司)、滁州金盾碳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盾公司)发起人,现持有纳盾公司40%股权、担任纳盾公司董事长;持有金盾公司60%股权、担任金盾公司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。
因本人与股东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同华基金)就上述公司经营管理存在分歧,现公司目前完全处于停业停产状态,上述两公司对外不再进行任何经济行为。本人现正在与股东同华基金协商解决有关分歧、矛盾。另我公司公章、营业执照近期不慎遗失,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公告声明作废。
故郑重提醒:上述两公司在恢复营业前(具体以补办营业执照及公章后公告为准)与外界发生的任何交易或纠纷均系无效行为,任何人、组织或机构以上述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属无效行为,与上述两公司无任何关系,两公司及现股东亦不对其行为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!
滁州纳盾碳材料有限公司 滁州金盾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:凌水娥 2017年7月29日 |